全国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一卡通行,跨省共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本报北京1月9日电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于1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迎来又一关键性突破。此次政策调整并非简单扩大适用区域,而是以制度性重构回应老龄化加速、人口流动频繁、家庭结构小型化等现实挑战,真正将“个人账户”从“个人专用”转向“家庭共用”,再跃升为“全国共享”,释放出强烈的民生温度与治理精度信号。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共济关系坚持自愿建立、自主解除原则,既尊重个体选择权,也避免行政强制带来的操作风险;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跨省转移、退休终止或中断缴费时,共济关系自动终止,体现了制度设计的闭环管理思维。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的规定,精准适配了多代同堂、多孩家庭及离异再婚等复杂家庭形态,彰显政策的人本底色——医保改革不是冷冰冰的账户划转,而是有温度的家庭健康托底机制。
在资金使用层面,共济额度可覆盖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合规自付费用,以及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显著拓宽了个人账户的保障纵深。政策同步设置刚性约束:共济额度一经授权即冻结,共济人不得重复支取该部分资金,杜绝“一账两用”漏洞;关系解除后未使用的额度原路返还,保障资金安全与权益对等。这一“授权即锁定、解约即返还”的机制,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也筑牢基金监管防线——毕竟,医保基金是14亿人的“救命钱”,便利性绝不能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跨省共济是落实中央关于健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部署的实质性落地。值得深思的是,过去5年省内共济已累计服务7.8亿人次、划拨超1000亿元,印证了共济模式的旺盛生命力;而337个统筹地区先行试点跨省共济并开通“医保钱包”,则为全国推广积累了宝贵实操经验。但必须清醒看到:从“省内通办”到“全国漫游”,背后是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兼容、基金清算规则统一等一揽子技术与制度难题。此次通知不仅明确“能共济”,更对跨省资金清算、风险分担、争议处理等管理细则提出要求,意味着改革已从“搭架子”进入“强筋骨”阶段——没有精细化的运行管理,再好的政策也难以真正惠及群众。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10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