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界聚合2025年11月08日 15:38消息,最高检发布食药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行为。
北京11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通报,11月5日,最高检对外发布7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涵盖保健品、牛肉、中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方面的坚定决心。同时,通报还披露了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中的办案数据,释放出持续高压严打的强烈信号。
202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履职尽责,重拳出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数据显示,今年前九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25件1693人,提起公诉3762件7316人;在药品安全领域,批准逮捕279件443人,起诉1354件2668人。此外,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71件49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2件213人,切实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堵点。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突出体现了“全链条打击”的办案思路。以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案为例,办案机关并未止步于抓捕终端销售人员,而是主动深挖线索,引导公安机关顺藤摸瓜,追查至原料供应商、包装材料生产商、物流运输人员以及下游批发商、零售商等多个环节,最终实现对整个犯罪产业链的彻底摧毁。这种从“末端打击”转向“源头治理”的办案模式,值得肯定。它不仅提高了打击效能,也有效防止了犯罪分子“换个马甲”重新作案的现象,真正做到了打深打透。
更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正逐步构建起跨部门协同治理的新机制。在安徽省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中,行为不仅侵害了公众健康权益,更严重扰乱了中药材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药都”亳州的品牌声誉。对此,检察机关并未仅停留在刑事追责层面,而是由刑事检察部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介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力求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做法体现了新时代检察职能的融合升级——既讲“法理”,也重“公益”,让正义更加完整。
与此同时,检察监督正在向社会治理纵深延伸。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王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食品安全从业禁止法律监督模型”,精准识别出6名应被依法限制从业却仍在经营的违法人员,并据此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这不仅是技术赋能法律监督的典范,更是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生动实践。通过个案发现问题,通过类案推动制度完善,这样的监督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在坚持从严打击的同时,检察机关也注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司法温度。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处理蔡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时,根据各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作用、主观恶性及实际情节进行差异化处理:对组织收购病死牛并主导加工销售的核心人员依法批捕;对情节轻微者作出不批捕决定;而对于无法证明其明知违法的末端销售人员和农户,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司法不公,彰显了法治的进步。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是基本民生底线。最高检此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不仅是对违法犯罪者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法治宣示。当前,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呈现出隐蔽化、链条化、跨区域化等特点,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唯有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才能织密防护网,斩断黑色产业链。期待未来能有更多像“从业禁止监督模型”这样的创新举措涌现,让监督更有力量,让百姓吃得更安心、用得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