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界聚合2025年08月28日 08:18消息,两部门联合发布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新政,推动医疗设施无障碍升级,提升残疾人就医便利性与服务质量。
北京8月27日电 据中国残联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与中国残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着力改善残疾人群体的就医体验。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特殊群体健康权益保障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意见》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广残疾人友好就医服务理念,从制度建设、环境优化到服务流程全面升级,切实落实便利残疾人就医的各项措施。这不仅是对残疾人基本医疗权利的尊重,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有超过8500万残疾人,他们在日常就医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障碍,如信息获取困难、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就诊流程繁琐等。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直面这些问题,力求通过系统性改革提升服务可及性。
文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机构愿景、职工手册或行为规范中融入关爱残疾人的文化理念,将残疾人友好纳入机构发展核心价值。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盲文标识等基础设施,提供语音提示、手语服务、信息屏幕无障碍显示等交流支持,并在显眼位置标注无障碍设施指引。这些细节看似微小,却直接关系到残疾患者能否独立、有尊严地完成就诊全过程。
更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优化诊疗服务流程。例如,提供电话、线上、现场等多种挂号渠道,避免因技术门槛造成就医障碍;在就诊过程中设立优先窗口或专人引导,减少等待时间和心理压力;加强诊后管理和随访服务,形成闭环式健康管理。这些措施若能有效落地,将极大提升残疾人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从政策执行层面看,《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机构自愿+正向引导”原则,鼓励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创建。各级残联则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代表残疾人发声,提供专业支持。卫健部门与残联还需建立协同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这种跨部门协作模式,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推动资源整合,是公共服务精细化治理的有益探索。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意见》不仅聚焦硬件建设,更重视软性服务与制度保障,体现出政策设计的人文关怀与系统思维。然而,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未来能否真正建成一批示范性强、可复制推广的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关键在于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资源配置是否到位、基层执行是否有力。建议后续配套出台评估标准和激励措施,确保政策不空转、不走形。
当前日期为2024年8月27日,正值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既回应了残疾人群体长期关切的现实难题,也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让每一位患者,无论身体状况如何,都能享有安全、便利、有尊严的医疗服务,应成为现代医院的基本底线,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